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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纠纷
一些基于 Networking Release 2 开发团体,组织发行可自由再发行系统,其中一家名为BSDI公司成立,开发和发行商业支持的系统。
(关於 BSDI的较多资讯 在 http://www.bsdi.com可找到.) 同其他团体一样, 他们开始增加由Jolitz
为386/BSD重写的6个文件。并且 BSDI 在1992 年一月 开始发行他们的系统,源代码及二进制程序的价格是 $995.
他们开始做广告招来顾客,并宣称他们的价格是系统 V 的 99%。 感兴趣的读者请拨 1-800-ITS-Unix。
在BSDI 开始他们的发行之後不久, , 他们收到了来自 Unix 系统实验室 (USL) ( 由AT&T 分离出来,主要开发和销售Unix)
的一封信。信中要求他们停止把他们的系统作为 Unix来促销他们的产品,特别是停止使用那个使人误解电话号码。 虽然电话号码很快被替换,而且广告改变,解释他们的产品不是
Unix 。但是 USL 仍然不快乐,并且以卖他们的产品的诉状把 BSD告上法庭I 。 诉讼声称 BSDI 的产品包含了属于
USL 的代码,并且泄露了商业秘密。USL宣称如果 BSDI仍然销售他们的系统 , 他们不能忍受由于泄露商业秘密而遭受损失。
在最初听到禁令的时候, BSDI 辩论他们只是使用有加州大学发行的自由软件,及外加六个文件。 他们乐意讨论六个附加文件以外的内容,
但是他们不承认为加州大学发行的软件负责。法官赞同BSDI的辩护,并且告诉 USL 他们必须以六个文件为基础重新上诉,或者不在上诉。
USL 认识他们只对六个文件上诉会很艰难,于是 决定将 BSDI 和加州大学同时告上法庭。 当此事之前,USL要求禁止 加州大学发行Networking
Release 2和在 BSDI 产品。
在听到禁令的一短星期之后,我们开始认真地准备 。 CSRG 的所有成员被免职,然后被BSDI 雇用 。简而言之,律师在辩论,反辩论中来回穿梭,。
Keith Bostic 和我必须写几百页材料,以供辩论使用。
1992年十二月 ,新泽西州的一个美国区域法官 Dickinson R. Debevoise ,听到这场关于禁令的争论。
虽然法官裁决要求迅速,但是他决定仔细考虑此案。 大约六星期之後的一个星期五,他发表了一篇400页的意见书,其中他否认禁令,而且对起诉书中的所有观点(除两点以外)都表反对。
剩下的两点是最近的版权和不具备泄露商业机密的可能性。 他也提议此案应在联邦法院受理之前应先在州法院进行。
加州大学得到启示,在第二个星期一的早晨进入加州法院,反诉USL.因为首先在加州申请第一,可以确保加州大学在本地的州法院进行此案。美国
宪法规定,所有州法院的案件必须一个州上诉,以免当事人在各个州对同一案件上诉50次,而使对手处于不利的地位。 结果是如果 USL
想要对加州大学上诉,必须在加洲的州法院进行, 而不是在他们老家——新泽西州进行。
加洲大学的诉讼宣称, USL未履行义务,因为他们在系统5中使用 BSD 代码的许可证,但没有付费。 如果这个诉状有效,加洲大学要求
USL 必须打印所有文档,并附加合适的信誉说明,向所有得到他们许可的用户表明是他们造成的疏忽,而且在主要的出版物(例如:华尔街日报和
财富杂志)告知整个商业界他们的疏忽大意。
很快在州法院开庭不久, USL 被AT&T买给Novell。 Novell 的CEO,Ray Noorda,, 公开表示他门宁愿在市场中竞争,而不愿在法院中竞争。
在1993夏天,调节谈话已经开始。 不幸的是,双方有较大分歧,进展极其缓慢。由于Ray Noorda在 USL的促进作用,很多僵持的地方开始被化解。并且最终在
1994年一月,达成协议。 结果是三个文件必须从组成Networking Release 2的 18,000 个文件中移除
,而且对其他文件做了较小改动。 除此之外,州法大学同意把 USL 版权加入 70多个文件中,尽管这些文件仍然可以自由的再发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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